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法条解读亮点二:::赋予消费者反悔权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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颁布功夫:::2022-03-21

【法条】

新《消法》第25条第1款、第2款划定:::经营者选取网络、电视、电话、邮购等方式销售商品,,,消费者有权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,,,且无需注明理由,,,但下列商品之外:::(一)消费者定作的;(二)鲜活易腐的;(三)在线下载或者消费者拆封的音像制品、推算机软件等数字化商品;(四)交付的报纸、期刊。。除前款所列商品外,,,其他凭据商品性质并经消费者在采办时确认不宜退货的商品,,,不合用无理由退货。。

【案例】

“双十一”购物节时,,,王小姐在某大型购物网站上看到一双高跟鞋,,,格局新鲜,,,价值也很便宜,,,王小姐绝不犹豫点击了采办,,,并支付了货款。。收到货后,,,王小姐感触这双高跟鞋固然新鲜,,,但色彩跟网页上的图片出入很大,,,因而便联系上网店店东,,,要求退货,,,并愿意承担交往的运费,,,但遭到店东的回绝。。

【解读】

近几年,,,网络等非门店(远程)购物方式逐步成为人们购物的主流方式之一。。远程购物的“非现场性”导致消费者和商家的信息极不合称,,,由于商家可能隐瞒了商品的负面信息,,,但由于无法直接接触商品,,,消费者可能被蒙在鼓里而遭逢损失。。新《消法》针对网络等远程购物方式赋予了消费者七天的反悔权,,,旨在推进买卖双方的平等职位。。凭据新《消法》,,,上述案例,,,王小姐有官僚求退货。。

【提醒】

反悔权仅合用于非门店网络等远程购物方式,,,消费者直接到商店采办的物品,,,不合用该条划定。。别的反悔权的期限是七日内,,,且凭据商品性质不宜退货的商品,,,不在此列。。同时消费者退货的商品该当无缺,,,退回商品的运费由消费者承担;经营者和消费者还有约定的,,,按其约定。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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